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行风热线”节目的通知》要求,省厅将于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分走进省电视台演播室,解答群众关注问题。现将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参加省“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行风热线”直播时间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分。由厅领导带队做客直播间,采取互动交流形式,直接接听群众电话或播放记者提前采访的群众反映问题的录音录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和投诉问题。
二、省“行风热线”直播收听方式
5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在省电视台演播室录制,由龙广新闻台(AM621/FM94.6)直播;5月28日(星期六)上午11:00—12:00在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
三、省“行风热线”参与栏目
(一)“行风热线”--“政策解读”
播出时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00—9:00,由龙广新闻台(AM621/FM94.6)直播。
节目内容:邀请部门工作人员到电台直播现场,通过录制公益、记者采访、电话连线等方式,对国家和省最新出台的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进行解读。
(二)“行风热线”--《行业风采》
播出时间:5月26日上午8:00—9:00,由龙广新闻台以录音报道形式播出。
节目内容:记者体验式跟踪报道,亲身感受采访对象的工作;采访接受过服务的群众,讲述二者之间的故事;对采访对象进行访谈,讲述辛苦工作中曾经发生的感动;采访工作中的同事,讲述他们眼中的采访对象等。
(三)“行风热线”--《特别版》
播出时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9:30在省电视台演播室录制,由龙广新闻台直播;5月28日(星期六)上午11:00—12:00在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
节目内容:
1、厅长承诺表态。5月17日前,由电台和电视台分别录音录像。由驻厅纪检监察室准备承诺表态初稿。
2、厅领导、厅机关及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人员在省电视台演播室参加节目,直接接听群众电话或播放记者提前采访的群众反映问题的录音录像,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和投诉问题。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国土资源局,厅驻农垦、森工、友谊、哈铁国土资源局在本单位收听省“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厅领导解答问题。请厅党组成员、监察专员兼执法监察局局长贾东力在节目进行中讲解一个群众关心的问题。
4、厅领导表态。厅领导在节目结束前就本期节目进行总结,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作出表态承诺。
(四)“行风热线”--《高端访谈》
播出时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8:00—9:00,由龙广新闻台播出。
节目内容:邀请省厅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做客直播间,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对工作的介绍,讲述国土部门做出的贡献,并展望未来。
(五)“行风热线”--《行风回音壁》
播出时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8:00—9:00,由龙广新闻台直播。
节目内容:一是处理问题情况反馈。厅领导对省厅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情况进行总体反馈。二是厅领导表态发言。厅领导根据《行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和今后工作安排作表态发言。
四、会场安排与参加人员
(一)会场安排
365828.com分会场:市局11楼视频会议室。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分会场,于5月27日上午8:00—9:30分,按时组织人员收听省“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二)参加人员
1、省“行风热线”直播间: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及人员。
2、绥化市局分会场:市局领导、局机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
3、各县(市)局分会场:局领导、局机关股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
五、问题处理
(一)前期处理。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从现在开始,安排人员,对本地区陈访、积访的各类问题、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立刻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时限,按时办结。要做好一切安抚稳定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群众在省“行风热线”节目中投诉问题的数量。
(二)现场解答。在省“行风热线”节目直播中,厅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当场接听解答群众的咨询投诉问题。
(三)连线解答。省“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时,各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和各派驻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同步收听省“行风热线”节目,对听众提出的有关咨询投诉问题,以电话连线的方式进行现场接听解答。
(四)限时办理。省“行风热线”节目直播结束后,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在节目直播期间没有答复和解决的各类咨询、投诉问题,立即认真地进行梳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反馈报告。各地各单位务于6月2日上午10:0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对省“行风热线”节目中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的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咨询问题处理报告单、投诉问题处理报告单以及“行风热线”问题处理的典型案例(随后附表),按要求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六、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要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按时组织人员收听,并做好记录,对涉及本辖区的问题,立即进行认真的梳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对群众咨询、投诉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与《“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的问题处理要事实清楚,处理要做到有结果、有签字,如当事人不签字要写明原因。
(二)各县(市)局要保障省“行风热线”直播期间联系电话的通讯畅通,保证节目信息反馈渠道;要做好人员、车辆的安排,以备突发事件到达现场核实。
(三)市局信息中心要提前做好省“行风热线”的收听设备调试工作,确保收听效果;要做到对全过程进行录音,以备投诉问题的处理之需;要做好连线电话的调试工作,确保节目期间通讯畅通。
(四)办公室要做好直播节目的会场准备。
(五)市局执法监察局、北林分局、开发分局要组织好人员、准备好车辆,一旦有突发信访事件要保证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核实。
(六)各县(市)局请于5月13日前将参加省“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人员名单及职务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同时将本单位一把手的手机和本单位与省“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连线电话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8319903
传真电话:8319903
电子邮箱:jcs8319903@163.com
附件:1、“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2、“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365828.com纪检组
2016年5月12日
“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承办机关(公章):
投诉人姓名: |
地址: |
电话: |
交承办机关时间: 处结报告时间: |
||
所反映问题主要内容:
|
||
承办机关领导批示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承办人: 年 月 日 |
||
投诉人意见:
投诉人签字: 年 月 日 |
“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承办机关(公章):
咨询人姓名: |
地址: |
电话: |
交承办机关时间: 处结报告时间: |
||
所咨询问题主要内容:
|
||
承办机关领导批示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承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