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破损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换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在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及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期限内)。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不动产权登记费 |
住宅:80/宗 |
1.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2.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3.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为: 住宅:40/宗 非住宅:275/宗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
1.住房登记一套为一宗,非住房登记的房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宗。 2.向一个以上房地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遗失补证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非住宅:550/宗 |
登记类型 |
具体类型 |
细化类型 |
登记所需要件 |
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 |
换证 |
换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原不动产权证书; 4、其他必要材料。 |
遗失补发 |
遗失补发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4、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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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换证 |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换证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产权登记证明; 4、其他必要材料。 |
说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
个人身份证明:(1)身份证(2)军人身份证件(3)中国护照(4)户口簿(5)来往内地通行证(6)大陆通行证(7)旅行证(8)个人授权委托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9)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单位身份证明:(10)工商营业执照(11)组织机构代码证(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13)境外(包括港、澳、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登记证明(14)核准登记证明(15)国家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16)单位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1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原则上要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由出具证明机关出具与原件核对一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