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收费指南
  • 收费指南
2013年绥化市国土部门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13-11-19  信息来源:

2013年绥化市国土部门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党政机关、团体土地 

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

[1990]国土

[]字第93

 

黑土计

[1991]75

 

企业土地

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

 

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

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

农村居民生活用地

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

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记发证(指城镇外)的

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

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农村贫困地区及其他因特殊困难需要申请减免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的,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测绘、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普通证书、个人证书

5/

计价格

20011734

 

单位证书

10/

三资企业或国家特制证书

20/

2

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以上(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以上的(133.34公顷)

按不超过3%收取

财政部

1992597

 

按黑价联字[20027号文件规定,为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降低的收费项目是: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降低的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

2. 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

按不超过4%收取

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133.34公顷)

按不超过2%收取

2. 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

按不超过2.5%收取

实行单包方式征地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133.34公顷

按不超过1.5%收取

2. 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

按不超过2%收取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属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每公顷5000

黑土资发

2001111

 

2、属能源、矿山建设项目用地

每公顷20000

3、属其他建设项目用地的

每公顷250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分批次选址建设用地

每公顷250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分批次选址建设用地

每公顷15000


上一篇:绥化市国土部门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下一篇:绥化市国土部门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0
主办单位:365828.com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绥化市北四西路国土资源局? 邮编:152000 联系电话:0455-8313907 传真电话:0455-8313906

网站标识码:2312000022 技术支持:365828.com信息中心 管理入口 黑ICP备11000222号-1 网站地图

黑公网安备 23120202000109号



0455-8313907

工作日时间

夏季:8:30-17:30

冬季:8:30-17:00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