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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按土地复垦方案对土地复垦任务的验收 |
2017-11-21 |
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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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权限内按土地复垦方案对土地复垦任务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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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231300-15-0-3318 |
事项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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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
市 |
行使层级 |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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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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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其他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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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二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最终验收。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 第三十四条 生产建设周期五年以上的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可以分阶段提出验收申请,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分级验收。阶段验收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总体验收由审查通过土地复垦方案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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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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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36582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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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行政机关 |
省直主管部门 |
国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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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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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不可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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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第二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最终验收。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 第三十四条 生产建设周期五年以上的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可以分阶段提出验收申请,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分级验收。阶段验收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总体验收由审查通过土地复垦方案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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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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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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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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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集中办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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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 |
市初审市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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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 |
最多到办事地点次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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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原因 |
申请、验收、取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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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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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符合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的条件。 2.符合土地复垦义务人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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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接收申请材料 2.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验收 3.形成验收结果并公告 4.出具总体验收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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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绥化市北林区祥和东街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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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大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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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 |
无禁止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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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室 |
耕地保护科 |
咨询电话 |
0455-831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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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绥化市北四西直路口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收 |
邮政编码 |
1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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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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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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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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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工作日) |
1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60 |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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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说明 |
从受理之日起至出具决定书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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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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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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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验收合格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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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出具审核结果:1个工作日;申请人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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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及依据 |
无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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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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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处室 |
纪检监察室 |
监督电话 |
0455-83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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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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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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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审批系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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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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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权责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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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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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中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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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描述 |
材料依据 |
是否必要 |
材料形式 |
材料来源 |
份数 |
申请文件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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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传 |
原件,纸质材料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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