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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828.com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1-09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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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度工作报告

  

2016的365828.com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绥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健全机制,丰富内容,扎实开展“法治国土”建设,全力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提升了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国土资源管理法治观念,有力维护了国土资源领域社会稳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权力清单,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共梳理出行政职权83项,较去年的项目相比保留66项(修改18项),删除17项,调整17项,将相关内容进行整理,填写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表和行政责任事项梳理表,对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将修改和增加的内容录入平台,并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局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市编委办阅批。我局制定了《审批业务流程图》,明确了审批业务规范,各个审批流程经过科室起草、分管领导把关、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后,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核,然后在《绥化日报》向社会公示,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牢牢把握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这一关键,抓住精减这一核心,着力提升业务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通过“减、放、管”,目前我局已对83项行政职权分别建立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业务流程图,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效;整合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人员划转基本到位,统一了登记窗口、办公场所、档案存放场所。

(二)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标准化平台建设工作。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提供了保障。二是完善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细节,针对“四风”问题和“公述民评”工作,制定解决对策和落实整改方案,全面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三)加强国土资源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监管机制,构建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理顺了公开流程,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加强督查督办,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站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全面落实和督导工作,努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按照《黑龙江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完善听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规划修编、地价调整、征地补偿、土地权属争议、用地报批等工作中,严格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组织听证,土地行政处罚均实行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并在重大信访案件中实行对信访人及相关人员的听证权利告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法定权益;密切配合复议机关做好相关复议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决定;依法参加行政应诉活动,按期答辩、提交证据材料,行政负责人按时出庭,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2016年我局参与复议案件1起,应诉案件3起。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16年,为进一步明确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365828.com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016年,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365828.com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春波签订了律师顾问合同,建立以我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我局不断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把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履行到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我局将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底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于建设用地预审、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纳入集体会审范围,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依法接受质询;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土地、矿产资源审批和监督的参与监督作用;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活动;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认识行政诉讼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出席应诉、答辩;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或诉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自我纠错功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化解矛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完善复议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新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建立简易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全年共处理3宗行政诉讼案件:一是牛序亭行政诉讼案件,5月3日参加省高院的庭审、11月7日参加最高法设在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的法庭调查;二是马玉文行政赔偿案件,参加市中院庭审;三是张中义、赵淑芳行政诉讼案件,与海伦市人民法院和北林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

(三)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对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2336举报热线),完善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机制,对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要逐一登记,限期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依法及时处理。

(四)强化内部层级监督。落实层级监督的组织力量,完善层级监督的制度,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机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对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等行为依法查处。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群众制度,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接访群众来访活动的通知》,全力做好特定时期的信访工作,重要会议或敏感时期,均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做好每天“零报告”制度,确保了矛盾隐患可防可控,没有发生过涉地不稳定事件。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控制违法案件发生。土地管理方面:2015年末,国家下发了2015年度土地遥感监测图斑,绥化市共接收到1027个遥感监测图斑,经过实地核查,全市共有96宗违法用地,均已立案,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目前已结案88宗。矿产资源管理方面:2016年5月,国家下发我市2015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6处,经核查判定,属矿产违法图斑5处,伪变化1处。5起违法用矿行为,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已全部结案,立案率与结案率均达到了100%,共收缴罚款5.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6173万元。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2016年,我局对“12336”违法线索举报电话、行风热线以及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诉求均能做到认真受理、及时答复、按程序报送。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我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2016年12月上旬对所属县(市)局从事国土执法监察工作而没有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5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培训,并进行了结业考试,我局经过审查合格后,申请省局为结业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同时完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一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法治考核制度。在9月份与10月份,我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通过登录黑龙江省普法学习及考试系统答题参与了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参与该类活动在全局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利于工作人员较高法治素养的养成。

(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针对性的制定印发了“两学一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任务贯彻落实到位。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中人和事的问责处理力度,队伍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明显加强,提升绥化国土干部队伍形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为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一是配合市普法办开展普法教育,对全局职工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为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征订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等工具书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学习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学习并转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把法治国土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检查内容,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二是充分利用6.25“土地日”和12.4“国家宪法日”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且及时印制《国土资源宣传单》10000单发放到群众手中,为群众排疑解惑;三是开通局域网站,供公开查询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一切公开事项。通过宣传,不断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回顾2016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手段创新不够,普法工作受众面有限;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烈,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新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听证、复议、应诉机制有待完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重视法治国土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行政为宗旨,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把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九、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2016年,我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管理。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成立了以程垦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纪检组长和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成立了国土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有效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工作人员办事有章可循,依法行政。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重点做好听证告知、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和矿业权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将土地供应信息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同步在我局网站和通过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征地信息和土地供应信息查询平台,并依法主动公开土地供应、土地招拍挂、地矿审批及征地方面相关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方便群众申请公开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我局制定、公开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处理申请公开流程图等,畅通申请渠道,可通过包括网上信函、传真、现场申请等方式申请公开。我局还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邮箱,让群众可以在网上通过邮件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信息中心转交职能科室办理。通过网站后台可跟踪管理所有申请的办理情况,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程序。三是抓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三)加强信息载体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加强网站等载体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途径主要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印制宣传单和现场张贴七种,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建设,升级了网上信访、在线咨询等互动功能。2016年8月,程垦局长带领我局工作人员做客绥化新闻广播《行风热线》节目,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审批等相关问题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二是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完善内网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在内网上报送申报事项功能,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内网申报、审核,结果公告和查询等功能录入门户网站,实现内外网同步查询。

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回顾2016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手段创新不够,普法工作受众面有限;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烈,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新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听证、复议、应诉机制有待完善。

下一步,认真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战略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国土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为标杆导向,进一步加强重视法治国土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行政为宗旨,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围绕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规范监督力度;围绕争议化解,进一步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围绕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围绕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作用。使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不断把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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