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充分发挥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前期基础作用,严格审查把关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条件,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对投资额度低、用地面积大等项目进行核减。在项目用地选址上,引导项目用地尽量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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